关于2021年度赣州市省级森林乡村评价认定结果的公示
访问量: 作者:造林绿化科 来源:市林业局 更新时间:2021-08-03 16:29:24
根据《江西省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森林乡村专家评审的通知》(赣林函字〔2021〕196号)要求,受省林业局委托,2021年7月28-29日,我局组织专家开展了省级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工作。经专家评审,决定推荐章贡区沙石镇峰山村等103个行政村为省级森林乡村。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8月3日至8月9日
受理部门:赣州市林业局造林绿化科
举报电话:0797-8996482
举报邮箱:gzslyjylk@163.com
通信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市政中心双子楼北楼1419室
邮 编:341000
附件:赣州市提报拟认定为省级森林乡村的行政村名单
公示时间:2021年8月3日至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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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3日
(造林绿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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