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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林业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访问量: 作者:办公室   来源:市林业局     更新时间:2022-01-18 08:48: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编制赣州市林业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市林业局>部门年度报告”栏目和赣州市林业局网站“政务公开>公告公示”栏目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赣州市林业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7-8996499,邮箱gzlyj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各项部署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逐步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林业工作信息在公开透明下运行。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在本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信息公开指南类信息1条,新闻发布类信息134条,决策公开类信息28条,管理和服务类信息67条,执行和结果类信息17条,回应关切类信息43条,重点领域类信息170条,年度报告类信息3条。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⑴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本机关编写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⑵新闻发布。包括本机关的重要会议、活动报道和惠民实事项目、自身建设等重要政务的最新动态。
  ⑶决策公开。包括本机关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及相关政策解读。
  ⑷管理和服务。包括本机关履职依据、领导信息、机构信息、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政务清单、财政资金项目绩效和行政权力运行。
  ⑸执行和结果。包括本机关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报告、数据统计与分析以及政务服务办件公示。
  ⑹回应关切。包括本机关的主动回应和互动回应。
  ⑺重点领域。包括本机关的林业项目公开、涉林资金项目和林长制工作专栏。
  ⑻年度报告。包括本机关撰写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⑼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8类信息以外的本机关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2.信息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局门户网站、局微信公众号、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报刊、电视等媒体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二)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依申请公开”栏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1年度暂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传真、信函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方面努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及时有效开展。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通过规范和完善,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三是进一步创新形式,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以图文并茂等多种形式让政务公开内容更加准确、及时、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2年1月13日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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