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县出台措施护春笋
访问量: 作者:黄敬文 来源:赣州市林业局 更新时间:2021-03-17 18:02:08
为切实保护、壮大定南县毛竹资源,使春笋生长成竹,定南县相关部门出台通告禁挖春笋,通告规定从2021年3月上旬起至4月20日(谷雨)止为禁挖春笋期。禁挖春笋期间,采挖春笋者,处春笋价值五倍以下的罚款;禁挖春笋期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收购、加工、运输春笋、笋干。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处春笋、笋干价款三倍以下的罚款;禁挖春笋期间,春笋和笋干不准进入市场,违者,视情况按通告的相关规定处罚。(黄敬文)
(责任编辑:毛玲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