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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林业局进一步加强木材(竹)经营加工企业管理

访问量: 作者:黄敬文   来源:赣州市林业局     更新时间:2021-03-17 18:15:59

  国家取消木材经营(加工)行政许可审批之后,为进一步规范定南县木材(竹)经营加工企业的设立、收购、加工等有关行为,定南县林业局近期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强木材(竹)经营加工企业管理。   通知要求,一是取消审批后设立的木材(竹)经营加工企业,其场所需符合相关规定,不符合规定的,由县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取缔关停。二是全县所有木材(竹)经营加工企业,应建立企业原料和产品入库出库登记台账。三是全县各类木材(竹)经营加工企业不得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 

  今后,定南县林业局将加强对全县各类木材(竹)加工企业的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违法违规的加工企业,将及时通报市监部门,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黄敬文)

(责任编辑:毛玲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