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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首次启动涉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访问量: 作者:蔡旭东   来源:龙南市林业局     更新时间:2022-03-30 15:55:56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深做实林长制,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作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化损害生态环境者环境保护法律责任,提高社会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近日,龙南市首次启动办理了两例非法毁坏林地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涉案金额达200448.25元。
  两例生态赔偿案由市林业局牵头组织,遵循“环境有价,损害担责,主动磋商,司法保障”和“修复优先”的原则,邀请市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生态环境局、属地政府、村委会及法律顾问、专家及当事人参加磋商会议,通过磋商,赔偿权利人和当事人就生态损害事实、赔偿责任及修复方式达成一致并当场签订赔偿磋商协议,当事人以自行修复方式履行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因季节因素影响,此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将磋商赔偿与生态修复同步进行,目前完成整地、打穴23.89亩,计划种植阔叶树约4000株,要求主体项目于4月底完成,后期要加强抚育管理,尽量恢复至与当地生态环境接近的森林植被,使其生态效益继续发挥。
  两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从工作摸索到履行成功,标志着龙南涉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零”的突破,对龙南市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起到了强有力的示范作用。(蔡旭东)

(责任编辑:罗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