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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有效实施“林长制” 实现全县林业高质量发展

访问量: 作者:廖鹏宇   来源:寻乌县林业局     更新时间:2021-12-23 11:46:39

  “林长制”是以保护、发展、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为目标,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意识为核心的林业管理制度。寻乌县自2018年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秉持“生态立县、绿色崛起”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林长制工作部署,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全力推进林长制由“全面建成”转向“全面见效”,取得了良好的效益。
  一、紧扣“两个结合”,持续提升林业治理能力
  (一)强化结果与过程相结合。一是实行“周通报”管理。2020年5月,寻乌县率先出台《寻乌县林长制周抽查考核评分细则》,将年度林业重点工作细化到每周考核,县委办将每周各乡(镇)工作结果列入通报事项。这对提升工作效率,特别是对问题隐患的早发现、早处理,起到了极大作用。二是实行“月报告”管理。为全面了解森林督查、松材线虫病防控、森林防火、营造林项目、林地报批等林业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县林长办每月定期向县委、县政府以书面形式报告本月重点林业发展工作的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这对林长制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及顺利推进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强化监管与服务相结合。一是率先建立护林员“包山包人”工作机制。一方面,村级护林员坚持日常使用“赣林通app”巡护系统,在责任区域内巡山护林,发现涉林事件,及时制止、上报。截至目前,全县护林员巡护系统使用率达100%,上报事件的处理率达100%。另一方面,为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实现群众“不出村、能办事”的目标,村级护林员将最新的林下经济产业、林业项目实施、生态保护规定、林业贷款贴息、林木采伐等惠民政策普及至基层群众,并协助办理。二是积极推进林长巡林。按照林长巡林要求,县、乡、村三级林长结合实际,主动谋划,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开展巡林,有效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问题,成效显著。
  二、抓实“护绿、增绿”,筑牢森林生态安全屏障
  (一)持续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一是深入推进“两长三员”森林资源源头管理网格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完善森林资源管护网格,确保每一块林地都有专人管护。二是持续推进森林督查专项行动,不断加大对非法侵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等破坏林地林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遏制问题“增量”。2020年,寻乌县率先实现问题图斑“清零”。其中:2018年和2019年森林督查图斑整改88个,2020年森林督查图斑查处11个。三是开展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和松材线虫病防控歼灭战“三年攻坚战”行动,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切实提升林业灾害防控能力。
  (二)持续推进森林资源提质增效。一是狠抓低质低效林改造。全面完成2020年度低质低效林改造建设任务3.77万亩、生态亟需恢复区森林质量提升0.02万亩、森林抚育6万亩、人工造林1.1万亩,重点区域森林质量得到有效提升,生态宜居乡村绿化美化建设得到有效推进。二是建立火烧迹地复绿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火烧迹地造林复绿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健全火烧迹地快速、高质量复绿的机制体制,明确了火烧迹地造林复绿责任人、复绿实施方式和复绿资金承担人、复绿后林木所有权归属、部门工作职责、造林复绿程序、责任追究等七个方面内容,为推进火烧迹地造林复绿提供制度保障。截至目前,全县火烧迹地复绿工作已全面完成,生态修复得到有效保证。
  三、突出“活绿、用绿”,打通“两山”转换通道
  (一)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拓宽林农融资渠道。为盘活现有的森林资源,把资源变资产,解决林农贷款担保难问题,提高广大林农发展林业生产的积极性,寻乌县加强与金融部门的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共同探索启动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搭建林业融资信用平台。建设银行推出的“林农快贷”信用贷款产品,林农只要持有本人林权证,且符合授信条件,无须上门,就可通过建设银行APP申请“林农快贷”,最高额度30万,最长3年,随借随还,最快1分钟可到账,切实解决了林农融资难等问题。
  (二)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拓宽林农投资渠道。一是积极推动林下种植和养殖。通过林下种植、养殖经营活动,进一步拓宽了林业产业发展和林农投资渠道,为巩固扶贫成效、助力乡村振兴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目前,林下经济经营规模达到20.1万亩,参与经营管理的专业合作社达47个,参与林下经济发展的农户达到1.92万户,其中贫困户达2218户。二是积极促进森林旅游业发展。通过优化自然保护地利用规划和依托国家湿地公园优势,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业和森林康养产业,我县花开了森林康养基地、青龙岩风景区、河角温泉旅游度假区、斗晏风景旅游区、东江源仙人寨省级森林公园等森林生态景区游客接待人数连年上升,生态红利不断地得到释放,生态旅游业得到了蓬勃发展。(廖鹏宇)

(责任编辑:袁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