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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经验]简政放权,便民惠民——定南县林长制助推林木采伐审批下放乡镇实行一站式办结

访问量: 作者:毛玲燕 黄灵松   来源:定南县林业局     更新时间:2021-12-20 17:25:26

  2015年5月12日,李克强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首次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总的要求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即'放、管、服’三管齐下”。为扎实推进林木采伐权放管服工作,实现简政放权,便民惠民,在县级总林长、副总林长和相关县级林长的关心、支持、协调和高位推动下,定南县林业局具体实施,乡镇各林长积极配合,定南县在林木采伐审批下放乡镇实行一站式办结进行了有效探索。 
  在过去,定南县的林木采伐证审批工作都是由县林业局集中办理,由于定南县林区面积广,林农较多,部分乡镇距离县城较远,最远的行政村距县城50多公里开车都要2个小时左右,林农从申请起到领取林木采伐证最少要往县城跑2次以上,最少要15个工作内才能办结。加上交通不便,所以群众办事十分不方便,林业局业务人员有限,办证效率不高,进一步造成林木采伐“办证难、办证繁、办证慢”问题。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创新林木采伐管理机制,强化便民惠民服务举措,提高林木采伐审批效能,切实解决“办证难、办证繁、办证慢”的问题,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定南县从2017起将林木采伐审批办证权限全部下放到各镇人民政府,成为全省第一个启动商品林采伐审批权下放的县。 
  一是一站式办结,彻底放“权” 
  定南县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工作,2017年就印发了《中共定南县委 定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理顺镇级行政管理体制加强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为加快镇政府职能转变,方便林农办证,简化办证程序,最大限度放权让利,激发发展活力,推进镇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定南县实际,定南县林业局从2017年正式启动把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权限、设计权限全部下放到乡镇,实行一站式办结,彻底放“权”。不再按照原来的由林业局办理,现在林木采伐许可证办证权彻底下放,各镇镇级林长和相关副林长具体落实,由各镇统一办理,目前全县7个镇设立了7个采伐证办证点,并且落实了办证人员,由各镇人民政府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采伐证办证人员。各镇按林农采伐申请进行采伐设计,审核审批,办理程序大大简化,整个申请、审核、设计、审批、发证流程都是在各镇人民政府一站式受理办结,从之前的林农需要多跑一趟甚至是几趟到现在的只需要跑一次就能一次性受理办结,让群众办证更加方便更加快捷。
    二是采伐“承诺制”,科学管理
    为进一步推进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将此项改革落到实处,确保改革出成果,林业局专门出台文件,下发《关于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权限下放到镇的函》到各镇人民政府和各国有林场,明确了下放权限范围、下放权限内容、采伐计划管理以及其他相关事项,实行采伐“承诺制”,对乡镇采伐权进行科学管理,林农采伐伐前伐中伐后进行自我承诺,对于不符合申请限额的及时到镇林业工作部门提出变更,通过“承诺制”进一步提高了林农的自主意识。在科学管理方面,严禁工作人员吃拿卡要,严禁乱收费,建立了举报制度,对于林农反映的不良行为及时向纪检反映,确保采伐权下放能够做到风清气正。下放权限不等于完全松手,为确保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林业局建立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在下放林木采伐证权限过程中,定南县林业局在监管方面切实把好关,按全县的采伐限额分到各镇,同时加强监督,确保计划分配后采伐有序地进行,确保林区的稳定和发展。同时林业局及时在网站和政府公告栏公布年度采伐限额指标、审核下达至各镇的木材生产计划等,要求各镇(村)必须将分解到村(组)的木材生产计划、森林经营者申报采伐的林木分类排序表等在镇(村组)公示栏进行一榜公示;经镇林业部门审核确定后,要对拟采伐山场进行二榜公示。一、二榜公示期均为7天,公示结果须报县林业局备案,公示材料留底备查,防止暗箱操作。为确保监管到位,定南县林业局建立了规范的林木采伐跟踪制度,进一步把好了林木采伐源头关,林业局还不定时对各镇伐区进行抽查,年终进行全县伐区检查。 
  三是便民惠民,用“心”服务 
  在用“心”服务方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严格要求采伐证的办理时限,不得拖延,提高工作效率,明确规定10日之内要帮林农办妥;二是取消办理、设计等一切费用,真正做到惠民,以人为本,为群众办实事,不变相收费;三是一站式服务,简化了办证程序,方便了林农;四是培训指导服务到位,林业局实行每年对镇采伐设计人员和办证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镇采伐设计人员和办证人员实行专人负责。对公益林、天然林的采伐管理,林业局把公益林、天然林区划小班数据及相关的图下发到镇,方便镇林业部门采伐设计时核对,确保公益林、天然林不被误采。各镇林业部门在遇到困难或者问题时可以直接请求局技术人员技术指导,林业局也会第一时间派技术指导人员下到乡镇指导办证。林业局不但会组织专门技术人员下到基层进行指导,同时为加强乡镇林业站林木采伐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能力,林业局也会不定期安排业务骨干对各乡镇林业站林木采伐管理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五是硬件设备到位,林业局统一为各镇林业部门采购林木采伐证打证设备,统一为各镇林业部门安装网络等,为林木采伐权下放提供了物质保障。 
  截至目前,定南县已累计下放林木采伐限额57万立方米。林木采伐证一站式受理办结凸显了林业局为民办实事的工作作风,定南县全面推进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工作经验好,成效佳,此项放管服改革举措是一项真正为民便民的改革举措。 
  成效上,一极大地方便了林农,减轻了林农负担。该项举措提高了采伐审批效能,优化了乡镇至县林业局的审批环节和审批流程,乡镇办证人员根据下放的林木采伐限额,直接在林木采伐管理系统办证,提高了采伐审批效能。该项举措将原来的“即办件”变成为“就近办”,通过让“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办事群众不再需要在乡镇和县城来回跑,减少了群众办事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特别是偏远的乡镇来来回回不仅需要车费,在之前没有下放办证权限之前一天办理不成还需要花费住宿费,现在全部下放到乡镇进行一站式办理,节省了车费和住宿费,一天之内就能办理妥当,大大减轻了林农负担。通过下放办证权限,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真正把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落到实处,尽最大限度地将便民惠民落到实处。此项举措为民出发,林农满意度也大大提高,关于采伐上访的事件下降了60%。二是提高了林农自发造林护林的积极性。将林木采伐审批办证权限直接下放到乡镇,放开商品林采伐限额控制和采伐龄级要求,由群众根据市场和生产生活需要自主决定采伐,不仅可以有效促进树种更新和林种结构调整,还能激发市场活力,提高林农收入。林木采伐权下放是一种让利于民的重要手段,以前因为权限没有下放导致办证繁琐,现在权限下放了大大提高了林农造林、育林的积极性,林农收入增加了,林农的干劲也更足了。林业局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引导林农科学选择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兼优的树种,提高了农户参与生态建设、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增加了林农收入,每年人均收入增加4300元。三是促进了林业高质量发展。原来大家都认为放开林木采伐权可能造成采伐失控,森林资源遭到破坏,但定南县实践表明林木采伐权下放并没有说会造成采伐混乱,采伐权限下放乡镇,林业局在监督管理上把好关反而提高了林农依法采伐,依法治林的积极性,反而降低了滥伐林木案件的发生,对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起到了重要作用,滥伐林木森林违法案件每年在不断下降,下降率达7%。深入推进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健全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实现了既有效保护森林,又充分保障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依法合理利用好森林资源。采伐权限下放后,林农育林护林积极性不断提高,人工造林大幅提高,人工造林质量也大幅提高,自2017年实施采伐权下放以来,人工造林共 6.74万亩,新增毛竹共11.69万亩,森林资源蓄积量从2016年的540万立方米增加到现在的725万立方米,增加了34.3%。 
  定南县全面推进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工作成效显著,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激发改革发展活力,提升林长制工作水平,将林业各项改革不断纵深推进,实现林业工作高质量发展。(毛玲燕 黄灵松)

(责任编辑:曾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