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危害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生态损害赔偿案件成功磋商
访问量: 作者:曾晖 刘伟军 来源:全南县林业局 更新时间:2025-05-19 15:00:17
近日,全南县林业局组织召开了危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生态损害赔偿磋商会,当场磋商成功并签订赔偿协议,当事人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53700元。
李某父子在全南县龙源坝镇范围内非法狩猎野生动物并进行非法牟利,被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损害,应依法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线索情况,全南县林业局在县检察院指导下,作为赔偿权利人依法对赔偿义务人李某父子立案启动索赔程序。会上围绕生态环境损害事实、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等情况与赔偿义务人进行了磋商,就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认定、赔偿方式、赔偿期限等事项达成一致,当场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
(曾晖 刘伟军)(责任编辑:袁佛根)